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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管严令初见成效 银行贷款"附加条件"渐被叫停

发表于2012-02-17

层严查“乱收费,乱”银行惧怕背负“顶风作案”名声

      “如果在我们银行办理理财业务或者是有一笔存款,贷款的利率会有比较大的优惠”,这是不少贷款客户在银行申请利率优惠时,银行给出的“途径”,不过层一纸严令让这种现象明显收敛。

      昨日,记者在广州市场调查了解到,目前各家银行已对“附加条件”的捆绑销售进行严格控制,生怕在这紧要关头背负“顶风作案”的名声。

      不过有消息指,部分银行采取“失之东隅 收之桑榆”的做法,在收缩“附加条件”的同时,也取消了对客户的优惠措施,“房贷利率下浮或昙花一现”的说法浮出水面。

现状:严令初见成效 银行纷纷“收兵”

       本报持续关注的银行“乱收费、乱”问题近期迎来了层密集的政策出台。2月10日,银监会、人民银行和发改委共同发布了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图规范银行服务收费。

“欢迎公众监督”

       就在此前一天,银监会也在自己的官网上披露《银监会部署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》,称将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,深入整治。

       层的强硬表态收到了成效,各大银行近期对“收费”和“”问题如临大敌。昨日,一家股份制银行被指“部门刚出台明码标价规定就应声提价,开始 公示 上调个别业务的手续费”,银行随即澄清“被误解”,强调个别业务的手续费上调“公告”早在1月中旬已经披露,并非“应声提价”。银行对生怕背负“顶风作案”的名声的态度可见一斑。

更有银行在官网上用公告的形式“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”。

     兴业银行近期就公告称,兴业银行为“进一步规范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行为,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。自即日起,除银团贷款外,本行不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收取任何形式的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,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、咨询费等费用”。

      记者了解到,在银监会开展的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中,提出七项禁止性规定,简称“七不准”,包括不准以贷转存、不准存贷挂钩、不准以贷收费、不准浮利分费、不准借贷搭售、不准一浮到顶、不准转嫁成本。

      由于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迅速“自查自纠”,及时清理纠正不当贷款业务和收费项目,并于3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,各家银行不得不在这“紧要”关头迅速控制发放贷款的各项“附加条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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