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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森林草原防火令

发表于2012-04-15

       森林草原防火令

       随着春耕备播、野外踏青活动增多,全市已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。未来三天,全市有西北风4—5级,未来一周大部分时间风力仍然较大,空气干燥,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极高。

       市森防办再次提示广大市民:1、自觉不野外用火,文明祭祀不烧纸;2、远离山林燃放烟花爆竹,不在林区林缘从事任何用火活动;3、进入林区不得携带火种,听从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,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及时制止;4、对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,监护人要做好工作,严防其发生野外违法用火行为;5、及时制止野外违法用火,发现森林草原火灾,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报告。报警电话:12119,2023878。

      承德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
发表于2012-04-15
森林防火人人有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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