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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延期交房怎么办?违约须赔偿

发表于2015-12-08

回眸2012年,市民在消费时都遇到怎样的烦心事?终又是怎样挽回损失呢?今年的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来临前,市工商局、消协、物价、食药等多个部门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涉及房产、药品、旅游、美容、汽车等具有普遍性、典型性、倾向性的消费投诉。去年,市工商局、消协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、举报、咨询3788件,调解成功率98%以上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.26万元。



 

工商 
延期交房 终获赔偿
2012年7月,吕某等37位消费者委托律师先后向明光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,反映该市某房产公司违反合同,延期交付房屋,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要求该房产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。后经明光市法院、市工商局、市消协联合调解,终,开发商赔偿消费者80余万元。
劣质爆竹 炸伤他人
去年1月16日,消费者张某在全椒县马厂一商店处购买烟花爆竹。第二天,其家人在燃放爆竹时将自己炸伤,后送至医院治疗。多次与经营者协商无果,张某便到全椒县工商局12315投诉。经调解,经营者终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万元。
车胎爆胎 车毁人伤
罗先生在天长市某电动车经营部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,骑行不到3个月,车胎在行驶中突然爆胎,导致罗先生左臂骨折,车也毁坏。期间,罗先生花去医疗费用等0.9万元,协商无果后,他便向该市工商局12315投诉。经调解,经营者赔偿罗先生各项损失0.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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